近日,王樓煤礦紀委研究下發了《王樓煤礦關于業務往來中禮品禮金的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對禮金、有價證券、禮品如何界定、如何處理進行明確規范。
《規定》要求,各級領導干部及員工在業務交往中,一律不準收受禮品、禮金,不準收受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。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,必須在收受之日起一個月內如實填寫《禮品禮金登記表》,向礦紀委登記上交。同時,礦紀委指定專門人員負責禮品禮金的登記、收繳、保管和處理工作,每年定期匯總禮品禮金登記上交管理情況,報礦黨委備案。
如何處理收到的禮金、有價證券、禮品?《規定》分別作出要求:對登記上交的禮金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可按一定比例兌換成現金,一律由礦紀檢監察部門轉交財務部門,經財務部門點收后,開出收款收據,款額交廉政賬戶,作為廉政基金。廉政基金經礦黨委書記批準后,可作為紀檢監察部門辦案基金、廉政建設和效能監察先進集體和個人的獎勵基金。
礦紀委書記表示,出臺《規定》,目的就是扎緊紀律的“籬笆”,規范禮金、有價證券、禮品的上交處理,讓廣大黨員干部心中有尺、心中有度,真正做到不越界、不逾矩。(王樓煤礦 任俊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