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(hua)人(ren)民共和(he)國專利法
(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〉的決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0年8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〉的決定》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〉的決定》第三次修正)
目(mu) 錄
第一章 總則
第二章 授予專(zhuan)利權的條件
第三章 專利的(de)申請
第四章 專(zhuan)利申請(qing)的審查和批(pi)準
第五章 專利權的期(qi)限、終止和無效
第六章 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
第七章 專(zhuan)利權的保(bao)護
第八章(zhang) 附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