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風險評估(gu)
第二十條 企業(ye)應當根據(ju)設定的控制目標(biao),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,結合實際(ji)情況,及時(shi)進行風險(xian)評估(gu)。
第(di)二十一條(tiao) 企業開(kai)展風(feng)(feng)險評估,應當準確識(shi)別與實現(xian)控制目標(biao)相(xiang)關的(de)內部風(feng)(feng)險和外部風(feng)(feng)險,確定相(xiang)應的(de)風(feng)(feng)險承(cheng)受度。
風險承受度是(shi)企業(ye)能夠承擔(dan)的(de)(de)風險限度,包(bao)括整(zheng)體風險承受能力和業(ye)務層面的(de)(de)可接受風險水平。
第二十二條 企(qi)業識別內(nei)部風險,應當關注下列因素:
(一)董事、監事、經理及(ji)其他(ta)高級管(guan)理人員(yuan)的職業操守、員(yuan)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(yin)素。
(二(er))組(zu)織機(ji)構(gou)、經營(ying)方(fang)式、資(zi)產管(guan)理、業務流程等管(guan)理因(yin)素。
(三)研究開發(fa)、技術(shu)投入、信息(xi)技術(shu)運(yun)用等自主創新因素。
(四(si))財務(wu)(wu)狀況、經營成果、現金流(liu)量等財務(wu)(wu)因素。
(五)營(ying)運(yun)安(an)(an)全(quan)、員(yuan)工健(jian)康、環境(jing)保(bao)護等安(an)(an)全(quan)環保(bao)因素。
(六(liu))其他(ta)有關內部風險因(yin)素(su)。
第二十(shi)三(san)條 企(qi)業(ye)識(shi)別(bie)外部(bu)風險,應當關注下(xia)列因素:
(一)經濟形勢(shi)、產業政策、融資環境、市場競爭(zheng)、資源供給(gei)等經濟因素。
(二)法律法規、監管要求(qiu)等法律因素。
(三)安全穩(wen)定、文化傳統、社(she)會信用、教(jiao)育水平、消費者行為等(deng)社(she)會因素。
(四(si))技術進步、工藝改進等(deng)科學技術因素。
(五(wu))自然(ran)(ran)災害、環境狀況等(deng)自然(ran)(ran)環境因素。
(六(liu))其他有(you)關外部風(feng)險因素。
第二十(shi)四條(tiao) 企業(ye)應(ying)當(dang)采用定(ding)性與(yu)定(ding)量(liang)相結合的(de)方(fang)法,按照風險發生的(de)可能(neng)性及其影響程度等,對識別的(de)風險進行(xing)分析和排序,確(que)定(ding)關注(zhu)重點和優先控制的(de)風險。
企業進行風(feng)險(xian)分(fen)(fen)析(xi),應當充(chong)分(fen)(fen)吸(xi)收專業人員,組成風(feng)險(xian)分(fen)(fen)析(xi)團隊,按照嚴格規范的(de)程序開(kai)展工作,確保(bao)風(feng)險(xian)分(fen)(fen)析(xi)結果的(de)準確性。
第二十五(wu)條 企業應當根據風險(xian)分析的結果,結合(he)風險(xian)承受度,權衡風險(xian)與(yu)收(shou)益,確定風險(xian)應對策略。
企(qi)業應當(dang)合理(li)分析、準確掌握(wo)董事、經理(li)及其他高級管(guan)理(li)人(ren)員(yuan)、關鍵崗位員(yuan)工的風險(xian)偏(pian)好(hao),采取適(shi)當(dang)的控制措施,避(bi)免因(yin)個人(ren)風險(xian)偏(pian)好(hao)給(gei)企(qi)業經營帶來重大損失。
第二(er)十六條(tiao) 企業應當綜合運用風險規避、風險降低、風險分擔(dan)和風險承受等風險應對(dui)策略,實現對(dui)風險的有效控制。
風(feng)(feng)險規避是企業對超出風(feng)(feng)險承受度(du)的風(feng)(feng)險,通過放棄或者停止(zhi)與該風(feng)(feng)險相關的業務活動以避免和減輕損失(shi)的策略。
風(feng)險(xian)降低是企(qi)業在權衡成本效益之(zhi)后,準備采(cai)取適當的(de)(de)控(kong)制(zhi)措施降低風(feng)險(xian)或者減輕損失,將(jiang)風(feng)險(xian)控(kong)制(zhi)在風(feng)險(xian)承受度之(zhi)內的(de)(de)策略。
風險(xian)(xian)分擔是(shi)企業準備借助(zhu)他人力(li)量,采取業務分包、購買保險(xian)(xian)等方式(shi)和(he)適當(dang)的(de)控制(zhi)措施,將風險(xian)(xian)控制(zhi)在(zai)風險(xian)(xian)承受度之內的(de)策略。
風(feng)險承(cheng)受是企業對風(feng)險承(cheng)受度之(zhi)內的風(feng)險,在權衡成(cheng)本(ben)效益之(zhi)后,不準備采(cai)取控制措(cuo)施降(jiang)低風(feng)險或者減(jian)輕損失的策略。
第二十七條(tiao) 企業應當結合不同(tong)發(fa)展階段和業務拓(tuo)展情況,持(chi)續(xu)收集與風險(xian)(xian)變化相關的信息(xi),進行風險(xian)(xian)識別和風險(xian)(xian)分析,及時調整風險(xian)(xian)應對(dui)策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