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di)三(san)章 風險評估
第二十條 企(qi)業(ye)應當根據設定的控制(zhi)目(mu)標,全(quan)面系統(tong)持續地收集相(xiang)關信息,結(jie)合實際情況,及時進行風險評估。
第二十一條 企業(ye)開展風(feng)險評(ping)估,應當準確識別(bie)與實現控(kong)制目標相關(guan)的內部風(feng)險和外(wai)部風(feng)險,確定相應的風(feng)險承受度。
風(feng)險(xian)承(cheng)受度是企業(ye)能夠承(cheng)擔(dan)的風(feng)險(xian)限度,包括整(zheng)體風(feng)險(xian)承(cheng)受能力(li)和(he)業(ye)務層面(mian)的可接(jie)受風(feng)險(xian)水平。
第(di)二十二條 企業識別內(nei)部風險,應當關注下列因素:
(一)董事(shi)、監事(shi)、經理(li)及其他高(gao)級(ji)管理(li)人(ren)員的職(zhi)業操守、員工專業勝任能(neng)力等人(ren)力資源(yuan)因素。
(二)組(zu)織機(ji)構(gou)、經營方式、資(zi)產管(guan)理、業務流程等(deng)管(guan)理因素(su)。
(三)研(yan)究開發、技術投(tou)入、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(chuang)新因(yin)素(su)。
(四)財(cai)務狀況、經營成果(guo)、現金流(liu)量(liang)等(deng)財(cai)務因素(su)。
(五(wu))營運安(an)全、員工健康、環境保(bao)護等安(an)全環保(bao)因素。
(六(liu))其他(ta)有(you)關內部(bu)風險(xian)因素。
第二十三條 企業識別外(wai)部風險,應當關注下(xia)列因素:
(一(yi))經濟(ji)形勢、產業政(zheng)策、融資環境、市場競爭、資源供給等經濟(ji)因素。
(二(er))法(fa)律法(fa)規、監管(guan)要求等(deng)法(fa)律因(yin)素。
(三)安全穩定、文化傳統、社會信用、教育水平、消費者行為等(deng)社會因素。
(四)技術進步、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。
(五)自然災害、環境狀況(kuang)等(deng)自然環境因素。
(六)其他有關外(wai)部(bu)風(feng)險因素。
第(di)二十(shi)四條 企業應當采(cai)用(yong)定(ding)(ding)性(xing)與定(ding)(ding)量相結(jie)合的(de)(de)(de)方(fang)法,按照風險(xian)發生的(de)(de)(de)可能性(xing)及其影響程(cheng)度等,對識別的(de)(de)(de)風險(xian)進行分析和排序(xu),確(que)定(ding)(ding)關(guan)注重(zhong)點(dian)和優先控制的(de)(de)(de)風險(xian)。
企業進行風險分析,應當充分吸(xi)收專業人員,組成風險分析團隊(dui),按照嚴格規范的程(cheng)序(xu)開展(zhan)工作,確保風險分析結果(guo)的準確性。
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(ying)當根據(ju)風(feng)險(xian)分(fen)析的結果,結合風(feng)險(xian)承(cheng)受度,權衡風(feng)險(xian)與收益,確定(ding)風(feng)險(xian)應(ying)對策略。
企業應(ying)當合理(li)(li)(li)分析、準確掌(zhang)握董事、經(jing)理(li)(li)(li)及其他高級(ji)管理(li)(li)(li)人員、關鍵崗位員工的(de)風險(xian)偏(pian)好,采(cai)取適(shi)當的(de)控制措(cuo)施,避免因個(ge)人風險(xian)偏(pian)好給企業經(jing)營帶來重大損失。
第二十六條(tiao) 企業應當綜合運用風(feng)險(xian)(xian)規(gui)避、風(feng)險(xian)(xian)降低、風(feng)險(xian)(xian)分(fen)擔和風(feng)險(xian)(xian)承受等風(feng)險(xian)(xian)應對策略,實現(xian)對風(feng)險(xian)(xian)的有(you)效控制。
風險規避是企業(ye)對超出風險承受度的風險,通(tong)過放棄或(huo)者停(ting)止與該風險相關的業(ye)務(wu)活動以(yi)避免(mian)和減輕(qing)損失的策略。
風險(xian)降低是(shi)企業在權衡成本(ben)效益之后,準備采取適當的(de)控制措(cuo)施降低風險(xian)或者減輕損失,將風險(xian)控制在風險(xian)承受度之內的(de)策略。
風(feng)險分擔是(shi)企業(ye)(ye)準備借助他人力(li)量,采(cai)取業(ye)(ye)務分包(bao)、購(gou)買保(bao)險等方(fang)式和適(shi)當(dang)的控(kong)制(zhi)措(cuo)施,將風(feng)險控(kong)制(zhi)在風(feng)險承受度之內的策(ce)略。
風(feng)險(xian)承受是企業對(dui)風(feng)險(xian)承受度之內(nei)的風(feng)險(xian),在權衡成本效(xiao)益(yi)之后(hou),不準備采取(qu)控制措施降低風(feng)險(xian)或者減輕(qing)損失的策略。
第二十七(qi)條 企業應當(dang)結合不同發(fa)展階段和業務拓展情況,持(chi)續收集與(yu)風險變化相關的(de)信息(xi),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(xi),及時調整(zheng)風險應對策略(lve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