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5.4流程(cheng)步(bu)驟描述
1. 風險管理部門制定年度(du)風險內控體系(xi)評價計劃。
2. 風險管理(li)部(bu)門向經理(li)層(ceng)提交年度風險內控體系評(ping)價計劃,經理(li)層(ceng)審批后方(fang)可執行(xing)。
3. 各職能部門和權屬企業開展風(feng)險(xian)(xian)內控(kong)體(ti)系(xi)自評(ping)工作,審計(ji)部門對風(feng)險(xian)(xian)內控(kong)體(ti)系(xi)設(she)計(ji)與運(yun)行有(you)效性進行審計(ji)監督。
4. 各(ge)職能部門(men)和權屬企業編寫自評報告(gao)(gao),審計(ji)部門(men)出具審計(ji)監(jian)督報告(gao)(gao)。
5. 風險管理部門針對(dui)自評和審(shen)計報告中的問題,會同各職能部門和權屬企業研究改進(jin)辦(ban)法。
6. 風險管理部門根據自評報告,及商定的(de)改進辦法,編寫風險內控體系評價與改進報告(gao)。
7. 經理層審批(pi)風(feng)險(xian)內(nei)控體系評(ping)價與改進報告。
8. 董事會(hui)、風險管理與審計委員(yuan)會(hui)審議風險內控體系(xi)評價與改進報告。
9. 各職能(neng)部(bu)門和權屬企(qi)業執行(xing)改進措施(shi),風險管理(li)部(bu)門監(jian)督落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