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(zhang) 風險內控(kong)組織與職責
3.1 風險內控組織設置
能源集(ji)團風(feng)險內控工作按(an)照分層(ceng)(ceng)管理的(de)原則設立(li)組織(zhi)架構(gou),即分為決(jue)策層(ceng)(ceng)、指(zhi)導層(ceng)(ceng)、實施層(ceng)(ceng)和監控層(ceng)(ceng)。
決策層:由能源集團董事(shi)會及下設的風險管理與審計委員會構成;
指導(dao)層:由能源集(ji)團經理(li)(li)層、風險管理(li)(li)部門構成;
實施(shi)層:由(you)能(neng)源集團總部職(zhi)能(neng)部門及各(ge)權屬企(qi)業構成;
監控層:由(you)能(neng)源集團(tuan)董事會下設的風險管(guan)理與審(shen)計委員會、審(shen)計部門(men)構成。
能源集團的(de)風險(xian)內控組織如下所示:
風險內(nei)控(kong)組織結構圖